【科研公告】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2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将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眼“十三五”,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和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动员和组织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课题分类

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分为三类: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拟设20项,包括重点课题4项和一般课题16项;年度课题拟设180项,其中经费资助120项,经费自筹60项;专项课题若干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和专项课题全部为经费资助类课题。

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主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面向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征集科研题目,组织专家团队,短时间内形成对策建议类成果,提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年度课题主要根据省人文社科课题办年度课题研究的部署和要求,通过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市社科联和高校组织发动申报的课题。

专项课题分两类,一是由省社科联设立的专项课题,包括山东社科论坛专项课题30项(将山东社科论坛评选出的一、二等优秀论文按照一定比例评审后追加为专项课题);山东社科普及理论研究专项课题10项;市社科联申报的应用研究专项课题10项(各市限报1项)。二是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相关社会组织承办,省人文社科课题办组织专家评审的课题,本年度设立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课题10项、司法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专项课题10项。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和专项课题按原题申报;年度课题可由申报者参考《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或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报

1.申报时间

课题实行限项申报,各学院限报2项、行政各部门限报1项,我校的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以便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2.申报者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山东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申请者须有本单位负责同志的推荐证明方可申报。

3.申报项数

各市社科联,有关企业、高校社科联,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高校、党校和社科院,所报项目均以单位为主体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市社科联及各社会组织限报3项,院校限报5项。积极鼓励以团队(集体)形式进行课题研究,凡以团队(集体)申报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已承担省社科联课题及项目尚未完成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本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

4.材料提交

(1)《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书面材料(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骑马钉中缝装订,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nzxyjhk@163.com);

(2)《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匿名)书面材料(A4纸双面印刷,一式26份)及电子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nzxyjhk@163.com);

(3)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nzxyjhk@163.com)。

课题申报所需材料从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课题管理”栏目中下载或见本通知的附件。

四、立项与结项

1.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省人文社科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于6月底前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

2.完成时间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完成时限为6-8个月;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任何课题。

3.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课题报告、论文、专著等。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2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文章。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省社科联2015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进行查重查新。

五、成果资助与转化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年度课题资助类每项资助5000至8000元;专项资助课题每类资助10万元。

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对具有较大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编印《经济发展课题专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省社科联对按期结项的课题进行评优,获得优良等级课题将结集出版。

科研处

2014.4.22

附件文件:

2015年人文社科课题申报通知4.23.rar  (94.4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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