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实验课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
(试行)
实验课是大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教学是促进知识向能力转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关键教学环节,是训练专业技能、培养初步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实验课和实验项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课分类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开设 “课内实验”、“独立实验课”。
(一)课内实验
课内实验是附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中某一理论课程,跟随理论课程同步开出的实验课。
(二)独立实验课
独立实验课是人才培养方案中作为单独课程开出的实验课。
独立实验课以一门或几门课程内容为基础,旨在系统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思想、实验方法、实验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原则上,理工类专业课内实验超过48课时,人文社科类专业课内实验超过32课时的应设置为独立实验课。
二、实验项目分类
实验项目分为三个层次五种类型:第一层次为演示型、验证型和基本训练型实验项目,第二层次为综合型实验项目,第三层次为设计型实验项目。
(一)第一层次实验项目
1.演示型实验项目:教师操作,学生通过感观来验证课堂所学理论知识的实验项目。
2.验证型实验项目:学生按照实验指导书的要求,通过实际操作验证课堂所学的理论,起到加深对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基本原理和方法之目的的实验项目。
3.基本训练型实验项目: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对实验内容进行反复训练,达到掌握某个动作要领、完成某种操作、培养和提高某项基本技能之目的的实验项目。
(二)第二层次实验项目
综合型实验项目: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的多门课程知识的实验项目。综合型实验的综合特征除了实验内容的综合性以外,还体现在实验方法的多元性、实验手段的多样性,及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培养上。
(三)第三层次实验项目
设计型实验项目: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设计并实现的实验项目。学生独立完成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器材、拟定实验程序和方法、实施实验、分析实验结果等过程。目的在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综合运用知识、提出问题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的管理要求
1.每个综合型实验项目一般为3-4个学时,设计型实验项目一般为6-8个学时。
2.独立实验课中综合型及设计型实验项目课时总数须不低于30%。
3.综合型实验的实验指导书,应注意知识点之间的关联分析,在实验步骤、实验方法、数据处理及结果讨论等方面要体现综合性的特点;设计型实验的实验指导书,应明确规定实验目的和实验条件,但对实验方法和步骤不宜有过多过细的提示,应为学生的发挥和创新留下足够的空间。
4.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须撰写实验报告。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